唐代官职散阶与阶职分离制
在唐代的官僚等级制下,“散官”
与“职事官”
判然两分。
在职事官之外,存在着文散阶和武散阶序列,它们分别由文武散官构成,被称为“散位”
、“本品”
或“本阶”
。
“阶”
就是散官,它与“品”
分列,是从属于个人的位阶,也称“本品”
。
《旧唐书》卷四二《职官志一》:
凡九品已上职事,皆带散位,谓之“本品”
。
职事则随才录用,或从闲入剧,或去高就卑,迁徙出入,参差不定。
散位则一切以门荫结品,然后劳考进叙。
就是说百官群僚都拥有着一个“散位”
,以此“本品”
来标志其个人身份。
学者概括说:唐代以散官定官员班位,而以职事官定其职守。
散官与职事官的品级不一定一致。
有低级散官而任较高级职事官者称‘守某官’,有高级散官而任较低级职事官者称‘行某官’,待遇则按其散官的品级。
散官按资历升迁,而职事官则由君主量才使用。
所以常有任重要职事官而其本官阶──散官仍较低的情况。
换句话说,唐代所谓“本品”
与职事官是两分另立的。
职事官“随才录用”
,迁徙不定;“本品”
则依“劳考”
而稳步上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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